关于“劳动和社会保障”专业申请毕业重要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11-28浏览次数:0

各助学单位及考生:

根据《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停考措施的通知》(沪自考委[2015]2号)规定:所有毕业手续必须在2017年年底办理完毕,2018年起不再颁发毕业证书。

请已通过全部课程且还未申请毕业的考生,于2017年12月13日、12月14日至工程大长宁校区(仙霞路350号)办理毕业申请手续,逾期不再受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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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11.28